2014年10月28日 星期二

常識 - 垃圾徵費(固體廢物收費)

「廢物徵費」是廢物管理的一種方法,通過向廢物產生者徵收其所產生之廢物的收集、輸送及處理費用,促進「污染者自付」原則。廢物徵費寓禁於徵,以經濟誘因促使社會改變過度消耗的生活習慣,從而減少廢物棄置量及推動廢物回收;但徵費可能導致公眾地方的廢物丟棄量增加,並加重市民經濟負擔。

固體廢物收費諮詢文件 提4種收費模式

政府就固體廢物收費,發表諮詢文件,提出多種收費方式,包括按量、參考用水量、定額以及只向特定廢物產生者收費的四種模式。
在按量收費方面,提出可以根據廢物的體積、重量、個別場所以及預繳垃圾袋的方式。
在參考用水量方面的原則,是按近似量的原則收費,而不按實質廢物的產生量。
至於向特定廢物產生者收費,例如向工商業在運送廢物時收取入閘費處理廢物,不過政府認為這個模式運作上可能有困難。
諮詢期三個月,至2012年4月10日。
文件表示,參考外國經驗,實行收費後,廢物可減少一半。
參考短片- 鏗鏘集-垃圾圍城

參考短片: 時事追擊-香港垃圾問題










簡述擴建堆填區、興建新式焚化爐及廢物徵費方案
2011年1月,時任環境局局長邱騰華強調要多管齊下處理逼在眉睫的垃圾處理問題,共提出3個政策方向︰
1. 擴建堆填區方案
2010年10月,邱騰華表示,將軍澳堆填區將於3年後爆滿,有需要擴充,政府擬將清水灣郊野公園5公頃用地改為堆填區。但立法會擴建堆填區小組委員會投票,一致反對政府擴建將軍澳堆填區。
2. 興建新式焚化爐方案
2008年1月,政府完成焚化爐選址研究工作,揀選了屯門曾嘴及大嶼山以南的石鼓洲旁一幅需填海的土地,作為兩個可供考慮興建以焚化為核心技術的綜合廢物管理設施的地點。第一階段的綜合廢物管理設施每日將處理3000公噸廢物,佔地約10公頃,足以為香港10萬個家庭提供電力。政府在2011年12月通過環評報告,報告指石鼓洲是最合適選址。
廢物徵費方案 
2012年1月初,政府就家居廢物徵費諮詢巿民,為期三個月。諮詢結果顯示,有過半數意見支持徵費,當中一半人贊成按垃圾量收費。
現任環境局局長黃錦星認為,現在是好時機推出垃圾徵費政策,但指政策的細節複雜,「會影響付錢、收垃圾設施、配套,未來一步步部署」。當局不會輕視政策推出後的阻力,需要給予公眾適應期,就如在台北巿推行徵費時一樣。
其它城巿就垃圾按量收費經驗︰
台北
環保組織綠領行動稱,台北家居和工商戶廢物處理相當完善,巿民每天包好廢物,使用政府專用盛載垃圾,並自攜已分類垃圾到指定地點,近年棄置的家居垃圾大減。台北政府亦取消或關閉街道上大部分垃圾桶及垃圾站,減少非法傾倒。台北巿環保局主任秘書盧世昌承認,徵費初期遭地方團體反對,推行半年前舉行過千場諮詢會,並嚴厲打擊違法,包括亂丟垃圾罰1200元新台幣(約港幣312元)。盧世昌建議,收費模式可加入創意,如以廢物交換紀念品、禮卷等,不一定要全部收費。
首爾
2011年,地球之友到落實廢物徵費的韓國首爾考察,發現社區須另建中小型廚餘處理,巿民和商戶末可實行源頭分類,最後將「減無可減」的廢物丟進垃圾桶。當地環境局廢物資源管理分部副署長KIM JIN-MOUNG 向地球之友副環境事務經理區詠芷表示,「韓國人與香港人都是經濟動物,一定要有經濟誘因,才有減廢動力」。
廣州
廣州現時每日以堆填及焚化處理的生活垃圾有近1.4萬公噸。該巿由2011年4月起實施新例,將城巿垃圾分為可回收物、餐廳垃圾、有害垃圾及其它垃圾4類,若不按規定分類投放、收集、運輸和處置,責令改正後仍不改正,個人每次罰款50元人民幣;單位每立方米垃圾罰款500元人民幣,不足1立方米亦當1立方米計算。規例又列明,若住宅區設物業管理,須由物業服務公司負責設置城巿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違規會被罰款1萬至3萬元人民幣。
港府訂10年人均減廢四成最快2016徵垃圾費倘「成本價」每人每月20
【明報專訊】環境局昨公布10年減廢計劃,透過包括廢物徵費政策、投資310億元擴建堆填區和焚化爐等設施,以及推動減廢運動等3招,期望10年內將人均棄置廢物量大減四成,其中最快2016年向市民徵收廢物費,若政府收回成本,每名家庭成員每月需付20元。但有環團認為政府應加速推行家居廚餘回收,在源頭增設回收設施,才推行徵費。
政府2004年推出《都市固體廢物管理政策大綱(2005-2014)》,事隔9年,再公布《香港資源循環藍圖2013-2022》(下稱《藍圖》),提出整全的廢物管理策略,訂下未來10年人均減廢目標。《藍圖》顯示2011年本港人均棄置堆填區的廢物量為每日1.27公斤,較台北市1公斤、首爾0.95公斤及東京都0.77公斤高,有需要透過各項措施減廢,於2017年減20%至1公斤,到2022年減40%至0.8公斤。
增建設施推減廢運動
環境局認為10年減廢四成是進取的目標;事實上,大量減廢背後,亦牽涉多項措施,若當中有變數,例如未能推行徵費,即無法達標(見另稿)。《藍圖》指出,到2017年底,預料首兩期廚餘回收設施已啟用,每日吸納50萬公斤(500公噸)廚餘;惜食香港運動達到減廚餘一成效果,加上其他徵費措施,例如膠袋、電器、玻璃樽等,預期可將廢物棄置量減20%。
徵費擬年中諮詢
至於餘下20%減廢「配額」,則靠廢物徵費政策去達成。《藍圖》對徵費着墨不多,但展示了政府每年管理廢物開支高達14億元,每1000公斤(1公噸)廢物處理費用為520元。本報以現時人均每日1.27公斤的垃圾棄置量推算,政府若要收回成本,每人每月須繳付約20元,如10年後成功減廢四成,費用則下調至12元。但環境局長黃錦星強調,是否收回成本非考慮因素,最重要是徵費水平可鼓勵減廢及培養回收文化,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正籌備今年中就徵費諮詢公眾。
硬件方面,主要包括兩期廚餘回收中心、廢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設施、擴建堆填區及興建焚化爐等。黃錦星形容焚化爐「不可或缺」,可大幅壓縮廢物,轉廢為能,「香港地小人多,不可以永遠靠堆填」。
今年或申撥款擴建堆填區
雖然石鼓洲及屯門選址均通過環評可興建焚化爐,但環境局指假如達到10年減廢四成目標,餘下需要處理的廢物有6000公噸,1個焚化爐已足以處理3000公噸,毋須增建,餘下廢物則運往堆填區。
對於將軍澳居民反對擴建堆填區,黃錦星表示理解居民訴求,但認為3個堆填區位處本港3個「角落」,具策略上優點,亦是「不可或缺」的設施,因此計劃今年內向立法會申請撥款,進行擴建工程。
目前本港每日產生的都市固體廢物約1.7萬公噸,當中48%回收,餘下52%堆填。《藍圖》提出,10年內將回收率再推高至55%,餘下廢物,焚化及堆填約各佔一半,每日約3000公噸,堆填區每日接收廢物量,僅為現時的三分之一。
(2013521)
建議思考方向:
1. 按量收費或定額收費的可行性及成效
2. 試析政府立法強制廢物收費時可能面對的社會阻力,並建議解決方法。
3.「提高經濟透因就能加強社會整體的減廢意識」,你是否同意此觀點?參考資料及按個人觀察,解釋你的立場。
(每人發表意見不少於100字,最少回應別人一次不少於50字。)

港府訂10年人均減廢四成 最快2016徵垃圾費 倘「成本價」每人每月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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